据新华网11月10日报道,10日上午,重庆沙坪坝区家乐福商场内,发生一起因争抢特价食用油造成的踩踏伤亡事故。目前已致3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7人伤势严重。
近年来,因商家促销而引发顾客踩踏事件,酿成的人间悲剧已不止一幕。10月26日,上海宝山乐购超市以“原价50.80元的海狮豆油,现价30.80元”为幌大搞促销活动,开业仅5分钟,排队购买低价豆油的数百名消费者便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件,导致15人受伤,1人骨折。
其实,早在两年前,成都家乐福双桥店在开业促销活动中因缺乏安全保障措施,导致促销现场混乱,上演数千人哄抢特价商品的“肉搏大战”。遗憾的是家乐福并未对此引起高度重视,更没有从宝山乐踩踏事件中吸取教训。在利益至上和无序竞争的经营理念之下,酿成促销悲剧也是偶然中的必然。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商家搞些促销活动本也无可厚非,追求利润自然是所有商家共同目的,为利益而展开各种竞争也在所难免,关键是无论何种竞争,都应该本着依法、公平和有序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而现实生活中却不少商家无视法律规定,故意拿一些紧俏商品大做文章,有些商家唯利是图,打着让利的幌子,制造促销噱头,以“跳楼大削价”、“清仓大甩卖”、“买十赠一”、“有奖销售”、“前十名免费”等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刺激公众的购买欲望,吸引顾客眼球,制造消费陷井,误导消费者,说到底,这些所谓促销活动都是无序竞争的表现。
商家的无序竞争不仅有悖法律宗旨,更让人觉得很不厚道。无序竞争的结果必然以损伤公共安全和公众整体利益为代价。在无序竞争中,商家根本不考虑“安全成本”。笔者留心过不少商场的消防设施,发现不是缺失,就是弃而不用;有些商场的安全通道,或标识不明,或挪做他用;商场保安要么人力稀缺,要么形同虚设。由此不难看出,一旦发生顾客拥挤,商场何谈启动应急预案?又拿什么来维护公共秩序和公众安全?更何况,有些商家为了占有更多消费者,巴不得门庭若市,要得就是“扎堆”和“挤排”效应、以求“乱中取胜”。
商家的无序竞争的结果也引发了消费者之间的无序竞争。在无序竞争中,受到伤害的大都是那些“爱赚小便宜”的弱势消费群体;在无序竞争中,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公平交易由于商家的单方操纵而变成了商家傲慢的“施舍”。不可否认,飘摇不定的物价和跟风消费的心理,从某程度上催生了商家、消费者之间的无序竞争。所以,以笔者这见,相关部门除了对涉案商家进行依法严惩、以儆效尤的同时,还应从源头上遏制无序竞争,规范市场行为,避免因物价上涨而引发的连锁事件再度发生。
[稿源:红网]
[作者:李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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